日期:2025-08-21 访问量:66
林西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压力,综合考虑各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25 年中央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要求,我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就近”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根据报名人数,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用计划
本次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38人。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二)具备良好品行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身材祖霞部位无纹身)五官端正,无视听障碍;
(四)在9月3日8:30前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满40 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登记满1年以上女性满 35 周岁、男性满 45 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向常住地社区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由林西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各招聘单位及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上同 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就业服务中心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3.报名地点:林西县就业服务中心3楼就业服务股 3006室
4.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提供本人页);
(3)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本科生需另外提供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非本地户籍,还应提供在林西县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或居住证;
(5)电子营业执照投资任职信息截图(操作步骤: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点击其他应用-选择投资任职情况-填写信息并认证-将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
(6)报名时填写《2025年林西县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
5.资格审查: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对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查通过:
(1)违纪、违法、犯罪处分处理期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个体营业执照(包括营运性车辆)、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法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企业联系人:股东等职务的;
(3)存在有效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的;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辨别本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对所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填写的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上岗的,追缴违规享受资金。
(一)面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由林西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面试。
1.面试满分 100 分。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3.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阶段人员。
(二)考察面试完成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三)公示
1.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在林西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前培训被聘用人员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五、岗位待遇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标准为每月2140元(全日制工作),用人单位需缴纳社会保险四险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六、纪律监督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三)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将在就业服务
中心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0476-5560557
附件:1《2025年林西县第二批公益性岗位职位计划表》
附件:2《2025年林西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林西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0日